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就苍南县公共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1624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1苍南县公共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149苍南县公共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无(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1.发售时间:2016-12-16 至2016-12-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4.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售后不退)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12-27 14:30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八.磋商开始时间:2016-12-27 14:30(北京时间)九.磋商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磋商保证金(元): 9000.0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支票/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 工行苍南县支行银行账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 报名资料封面(封面文字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格式自拟) b) 报名登记表(原件)(模板附后)。 c)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模板附后); d)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f)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g) 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i)供应商的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领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磋商文件(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磋商文件最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天),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3.无4.3、潜在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编号为CNDL2016241的报名材料和购买编号为CNDL2016241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开具正式发票的,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由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单位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支行开户帐号:11014747275001 开户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十二. 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77-59900808传真:0577-59900808地址:苍南县灵溪镇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64719599传真:0577-68878599地址:温州市苍南县仁英路上江小区12幢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传真:0577-59867927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附件信息:苍南县卫生中心物业管理(监督审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