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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新区马庄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2017-12-30 16:19:05|作者:清洁吧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郑州中原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新区马庄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垃圾清运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新区;

2.3 工程量:共495856.8立方米;

2.4 招标范围:中原新区马庄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垃圾清运(含防尘网铺设);

2.5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2.6 工期:5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自有或能够租赁具有《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范围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2:00 时至 5:00 时;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

4.3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类似项目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网页打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中原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687981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073713026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郑州中原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