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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宁狮城首府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12-30 16:52:08|作者:清洁吧

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宁狮城首府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周宁狮城首府物业管理项目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周宁县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9日 21:3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29日 21:40 至 2018年01月13日 17:30招标文件售价¥2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00开标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预算金额¥253.1681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蓝斌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采购单位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周宁县兴业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靖, 1815016615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蓝斌,0591-87600110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周宁狮城首府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周宁狮城首府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20171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周宁县兴业街

联系方式:陈靖, 181501661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斌,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物业服务等级:一级标准,物业服务期限: 36个月,物业服务收费报价范围 :(招标人参照相关规定并考虑本项目开发周期,设定上下限准投价)

物业服务收费报价范围参照《福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

高层带电梯住宅:1.5元/㎡ t;月(含)--1.7元/㎡ t;月(含);

商业: 2.0 (含)元~ 2.5 (含)元/㎡ t;月;

地上机动车位最高为60元/车位.月、地下机动车位最高为60元/车位.月。

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的报价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依照自身管理情况进行测算报价。

备注:中标后以实际入住户为收费依据,物业公司负责收取住宅户的物业费。幼儿园暂不纳入管理范围,届时由双方另行约定。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未被市、县(区)级文明办、创建办挂红牌、黄牌通报。(企业需提交未被红、黄牌通报承诺书,如发现企业隐瞒被通报情况、提供承诺弄虚作假的,取消投标企业中标资格)。(4)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注: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3.16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9日 21:40 至 2018年0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指导价,允许上下浮动10%。

2、小高层电梯住宅(九层以下电梯房)收费按高层电梯房收费标准下浮10%。

3、小区业主产生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按《宁德市区建筑垃圾处置暂行规定》(宁政办[2013]226号)执行。

三、其它事项的说明

(一)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与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期限为三年,在此期限内成立了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延续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原管理合同自动终止;在此期限内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合同继续有效。

(三)本物业项目的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

(四)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物资配备计划,酌情合理配备装修完善的办公场所。若中标人不再承担本项目管理,应归还招标人。

(五)其他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再予以确定。

(六)本附件做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