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学校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604]HCBY[CS]2017003、海滨学校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604]HCBY[CS]2017003
2、 项目名称:海滨学校物业服务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物业管理服务8个月800000否 | 800000 | 16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02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08 18: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1-11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3号楼3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01-11 09:00,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3号楼3楼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学校
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江路18号
联系人姓名:叶明坚
联系电话:13616022135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商务区3号楼3楼
项目联系人:庄杰波
联系电话:1595927812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