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广东省汕头保税区道路和园林综合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02 16:19:25|作者:清洁吧

  广东省汕头保税区道路和园林综合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ZH017B052)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保税区市政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保税区道路和园林综合管理项目(项目编号:PZH017B052)”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为确保汕头保税区区内的绿化、保洁效果,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对保税区区内的清扫保洁、洒水、行道树以及绿带树木花草的管理养护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1家优秀的服务公司负责3个年度汕头保税区道路和园林综合管理项目。

  ①服务内容:负责区内所有路面卫生清扫;各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清理、收集和转运;保税区(不包括广达大道)所有公共绿化的日常管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招标要求”。

  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③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767,358.80元/年,

  其中:1、现有管养内容3,055,590.85元/年;2、园林绿化提升项目426,482.81元/年;3、路网完善工程285,285.14元/年。

  注: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和路网完善工程因为工程尚未完工、验收、质保期未满等客观因素,进场时间有所延迟,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和路网完善工程实际管理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实际管理费用以实际进场时间起算,以采购人所委托的现有管养实际工作内容包干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因工程尚未完工而造成的工作量减少的风险。由于工程未能竣工移交等客观因素而导致工作量减少的,采购人不作补偿。待园林绿化提升项目和路网完善工程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移交后再计入收费,在此之前暂以采购人所委托的现有管养实际工作内容包干结算。

  ④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302,076.40元/3年,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7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2)须提供近三个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③投标人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有满足道路清洁和绿地管养需要的机械设备;

  ④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之一的,且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3.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

  7、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7.1、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7.2、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7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7.3、近三个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7.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7.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8、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18年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恕不受理。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12、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④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汕头保税区市政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汕头保税区海关货检楼二层

  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591287

  采购人传真:0754-83591287

  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保税区市政物业服务中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