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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1-03 14:01:56|作者:清洁吧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2 18:01:55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采购计划的批准,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7-386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D ZC2017-386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3)类别:服务

(4)用途:人民法院物业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6)采购预算:人民币2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万元

(7)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8)其他: /

2.供应商竞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物业管理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物业从业相关资格证书,且具有1年及以上类似物业管理项目经验,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5.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设有良好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为准);

6.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2016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性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有效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q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9.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层。

(三)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层。

(二)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五、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层。

(二)时间:2018年1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竞标的代表出席会议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5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27-8467199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层

联系人:昌亮、刘颖

电话:027-84766877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 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行 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30152100200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联系人:陈俊 电话:027-844688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其他

(网址:/)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项目名称及编号: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全称:


开户行账号:


行号:


大额行号(1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