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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大创园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8-01-03 14:49:56|作者:清洁吧

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大创园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CAZFCGCS201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采购办批准,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大创园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AZFCGCS2017-1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大创园物业管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6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人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七、磋商文件发放时间:

(1)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7年 11 月 10 日09: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请投标人于2017年 11 月 9 日16:00时前将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的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

交付方式:以电汇的形式交纳(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得使用现金,并在银行票据汇款用途栏里注明项目名称(可以简写)、编号(必填项)和标项(若有,必填),保证金交纳后,请凭银行的受理回单及时到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1号农行窗口)淳安县农业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窗口打印“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在开标时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未按规定出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函”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9075201040025441

联系人:钱小姐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481984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11 月 10 日09:30(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收。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1 月 10 日09:30时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406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ajyzx.org.cn:8080/chunanweb/)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ccgp-zhejiang.gov.cn/);

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招标信息http://www.qdh.gov.cn/index.htm )。

十二、业务咨询:

(1)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环湖北路375号六楼623室。联系人:钱月英、徐丽萍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2)淳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联系人:徐沛

联系电话:0571-64812433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