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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03 15:43:13|作者:清洁吧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看守所委托,对临汾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7】-286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投标人须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范围包括: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年限:2年。

4、项目预算:2181486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管理团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代理人需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完税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社保中心票据);

7、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8、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代理机构留存);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 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大厅

3、地 址: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500米处

4、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4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第2开标室

八. 发布公告媒介

《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 公告公示期限:

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临汾市看守所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埝下村东

联 系 人:姬先生

电 话:0357-3075888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5713579333

邮 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