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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作业轮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18-01-03 16:08:45|作者:清洁吧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作业轮胎采购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港闸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作业轮胎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G2017350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轮胎的制造或销售)。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不低于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设备技术资格及参数表中所提出的免费售后服务的承诺函(开始计算时间为签署验收合格文件之日)。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免费质保。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国家规定3C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各种型号产品投标人最多只允许报一个品牌,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

8、本项目建议品牌:佳通、双钱、正新、朝阳。

投标人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高于或等于建议品牌档次。投标人所投品牌为非建议品牌的,须提供以下资料(缺一不可):①权威部门检测报告;②技术白皮书;③生产许可证;且①②③项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制造商红章。当评标小组三分之二的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若投标人为非南通市范围内注册的,则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书面承诺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在南通市范围内有分公司或代维公司,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供采购单位核实,若不能提供有效的材料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所有的违约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失信行为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给予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投标人在南通市范围内设有分公司,则中标后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如在南通市范围内有代维公司,则中标后提供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人的合作函,并且提供代维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代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轮胎的制造或销售。

10、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12、现场勘察承诺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港闸区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18年01月24日09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特别提醒: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由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 号:8932 1015 2011 1000 0172

4、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八、 开标

1、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4日09时30分 ;

2、开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01月24日0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评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评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0513-80818208

区公管办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513-81069836

监 督 联 系 人:黄烨 联系电话: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天生港镇街办白龙庙村三组;

联 系 人:章媛媛 联系电话:15301475221;

传 真: 0513-88160399 邮 箱:190586578@qq.com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港闸政府采购网(http://222.184.252.155:90/net/index.jsp)”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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