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3日
汝城县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汝城县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汝财采计(2017)418、采购代理编号: GSZB-CG-2017120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汝财采计(2017)418
采购代理编号:GSZB-CG-20171203
3、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 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服务期限 |
1 | 汝城县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559800.00元 | 二年(24个月)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包括道路保洁或物业管理范围。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4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4、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
注: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说明的1、3项留原件;其他项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一套。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 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汝城县云头路与汝城大道交汇处华泰花苑大门左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 12 日下午15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1月 12日下午15时30分
3、开标地点: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年1月9 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汝城县三星工业园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975562153
采购代理机构: 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 18507359222
地 址: 汝城县云头路与汝城大道交汇处(华泰花苑大门左旁)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