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水利局就2018年度江山港城区段河道保洁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ZZ-ZFCG-2018-0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 2018年度江山港城区段河道保洁管理项目 | 1 | 项 | 59.8万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化物业保洁企业。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8-01-03至2018-01-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发售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二楼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3 09:30:00
七. 投标地址: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二楼 中正开标室 ,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二楼 中正评审室2
八. 开标时间:2018-01-23 09:30:00
九. 开标地址: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二楼 中正开标室 ,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二楼 中正评审室2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45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江山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923000920001942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货物或服务,其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且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4.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小飞
联系电话:0570-4028624
传真:0570-4028624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水利局
联系人:李兆祥
联系电话:0570-4968981
传真:
地址:江山市双塔街道江滨路5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
传真: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