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高新区“凤梧雅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1-03 |
根据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泰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泰建【2008】82号的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一、标的 “凤梧雅苑”前期物业管理 二、项目简介 项目的规划建设基本情况(所有数据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实测为准)。 项目位于泰兴高新区兴南路南侧、东阳路西侧,共15栋楼及地下室(含人防),用地面积:658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24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9750平方米;商业面积11960平方米;物管用房、配电房、公厕、门卫等配套用房面积1921平方米;地面车库层及地下室面积4761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13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995辆;容积率2.18;建筑密度20.3%;绿化率30.1%。 三、招标单位 泰兴市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拟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的住宅项目经理管理经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两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原件)。 2、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度,能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提供原件)。 3、投标申请人要有不得少于15万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10层以上)项目物业管理经验(提供合同原件)。 五、招标说明 1、请符合资格条件及有意参与泰兴“凤梧雅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的物业服务企业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6日17:00前到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兴高新区2楼规划建设局内)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不退)。 2、招标答疑时间为:2018年1月7日。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业绩、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主要负责人简历、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原件需符合资格要求。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4、在报名时限截止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换取票据证明,否则视作资格预审未能通过。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中标后部分转为前期物业履约保证金,剩余款项退款不计息,未中标则全额退款不计息。缴纳形式:转账(保证金与报名费一起转账到后面的账号里),户名:泰兴市智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帐号:3210250011010000096394,开户银行:农商行营业部。 报名联系人:何世译联系电话:15152976329 ————————————————————————————————————————————————————————————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6日泰兴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 2018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