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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江山港城区段河道保洁管理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8-01-04 14:48:03|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水利局的委托,因第一次财政系统原因中止,发布第二次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8年度江山港城区段河道保洁管理项目进行采购。一、采购编号:ZJZZ-ZFCG-2018-000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要求预算价格备注2018年度江山港城区段河道保洁管理项目详见采购文件59.8万元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化物业保洁企业。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六、采购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 2018年1 月 3 日至 2018年 1月 9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4、联系人:姜小飞 ;联系电话: 0570-4028624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 4500)。2、投标人应于2018年 1月 22 日23时59分59秒前以投标企业的名义将保证金交至指定保证金帐户,指定保证金帐户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山市支行,帐号:1209230009200019423 【并在汇款单上注明“2018年度江山港城区段河道保洁管理项目”的项目名称】,联系电话: 0570-4013592。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 2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1月 23日9时30分在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开标。十一、本公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jsztb.org/)十二、其他事项:1.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按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货物或服务,其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且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4、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十三、联系方式:江山市水利局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兆祥 联系人:姜小飞 联系人:夏科长联系电话:0570-4968981 联系电话:0570-4028624 联系电话:0570—4033197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