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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检测中心试验后固体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01-04 16:34:45|作者:清洁吧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检测中心试验后固体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8年01月04日 09: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检测中心试验后固体垃圾清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行政区域西青区公告时间2018年01月04日 09:27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4日 09:00至2018年01月11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9:00至2018年01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327119
采购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建琴,022- 58387811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工,022-24327119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检测中心试验后固体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检测中心试验后固体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QX17ZBTJ4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3271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建琴,022- 58387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工,022-2432711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检测中心试验后固体垃圾清运项目,固体垃圾包括:金属类、塑料类、木材类、粉尘类、其他类。成交单位负责配备垃圾专用运输车用于清运所有上述固体试验垃圾(不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行清理、收集,做到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装置在行驶中,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书。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有关环保和安全要求以及检测标准、规范。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人须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垃圾清运等与项目相关内容。2.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票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32711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最新期)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2(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 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