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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场镇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6-12-19 16:21:23|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大场镇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3)投标人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该结果告知函提供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接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参加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 (4)投标人应是综合性的、专业性的,擅长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 (5)投标人应具有5A级社会组织资质,具有一定的社会组织竞争市场; (6)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督导资质人才不少于5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场镇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1218-076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Z2016-159

3、预算编号:13-16-z959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辖区内的业主委员会提供专业化支持等一系列服务。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813377(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813377)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福利企业、中小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2-1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2-2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后两项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近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5、5A级社会组织资质(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1-0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1-0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2楼开标室

2、开标地点: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2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费用::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过时不候。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后两项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5A级社会组织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华路1469地址: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邮编:200442邮编:200011
联系人:张雅联系人:韩熙强
电话:56531993电话:56173876
传真:56531993传真:56173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