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饶县人民法院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99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6458070 二、项目名称:广饶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RZCGK 2017-354#) 三、采购品目代码(二级): C07 四、采购品目名称(二级): :物业管理服务 五、公示期限:2018年01月08日、09日、1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广饶县良远商务中心10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6920178 13255603068
所有意见应于 2018年01月10日下午17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派专人递送至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广饶县良远商务中心10楼],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发布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附件: 广饶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服务范围及服务面积:广饶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王人民法庭、看守所审判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包括停车场、绿化等)等公共区域;面积:约3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计划投资:85万元。 二、采购用途:用于广饶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广饶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王人民法庭、看守所审判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包括停车场、绿化等)等公共区域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规范,对广饶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王人民法庭、看守所审判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包括停车场、绿化等)等公共区域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服务。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八、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九、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技术及服务要求:秩序维护管理,整个项目区域内的秩序维护等;保洁管理,整个项目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含楼内的公共楼梯间、楼外道路等)的卫生清洁、保洁及绿化养护等;内勤服务,负责指定会议室、办公室的内勤服务;设备管理,整个项目区域内的强弱电、供水、排水等所有设备、设施和房屋工程的维护管理及保养等以及《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按照一级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