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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项目

2018-01-05 13:26:27|作者:清洁吧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现就常州滨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武进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服务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进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项目

2、采购编号:武新区招2018-1号

3、项目内容:武进综合保税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且经营范围须包括物业管理;

3、投标单位具有完善可靠的服务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4、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单份合同384万元以上(含384万元)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合同中至少包含秩序维护、保洁、维修三项服务内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6室(常州清潭路85号,原常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侧50米处院内)

3、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永红支行

帐号:89801128012010000001315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网银交易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到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清潭路85号,原常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侧50米处院内)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18年1月10日17:00之前到账并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建瀚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建瀚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建瀚公司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咨询电话:0519-68862766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 11日 14时00分(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五款第4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3、资格审查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会议室。

4、资格审查需携带并递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单份合同384万元以上(含384万元)的非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合同原件(合同中至少包含秩序维护、保洁、维修三项服务内容)。无合同原件、合同上未体现服务面积等情况均无效。

特别提醒:

①、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装订在资格审查材料正、副本中即可,不需要再单独提供)及二份资格审查材料(一正一副)【资格审查材料正、副本中,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为复印件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提供的资审材料格式制作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实质性内容应清晰可辨。】;

②、所有资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带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只要提供法人代表证明;

④、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可提供正本,但所提供正本内容应包括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二维码内容。

⑤、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5、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准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800元整。

七、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采购人:常州滨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颖

联系电话:0519-86221903

(二)招代理单位:常州建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青

联系电话:18115058026

联系地址:常州清潭路85号,原常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侧50米处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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