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园购买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2019年长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保洁服务定点的通知》要求,结合长春公园实际情况,现就长春公园购买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物业项目名称:长春公园物业服务
(二)物业项目地点:长春公园(含天嘉公园)
(三)物业项目概况:长春公园物业服务项目总占地面积89公顷,服务内容包括长春公园(含天嘉公园)园区看管、简易基础设施维修、环境卫生保洁。
二、招标范围
(一)长春公园物业服务。
(二)预计服务日期: 2018年1月 2019年12月。
(三)服务期限:2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定点供应商名单〉中综合物业服务机构中的企业。
2.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和实力。
3. 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4. 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其它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投标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至7日(每天早上八点半至下午四点半)。
2.报名地点:长春公园办公室。
3.报名需递交资料:
1、工商局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权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①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谢绝。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四)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五)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
招标人:长春公园
招标人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411号。
联系人:高庆斌
联系电话:87825968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