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达茂旗人民法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达茂旗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达茂旗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2017〕71375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2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投标; 5、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6、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物业管理; 7、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8、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2月06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6日 上午 10:00
投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6日 上午 1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雨
联系电话:15540200112;15540200137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账号:020201040006132
采购单位名称:达茂旗人民法院
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贺西格图
联系电话:13947213918
采购公告:采购公告.docx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