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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修井作业清洁环保生产配套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18-01-05 14:55:38|作者:清洁吧

修井作业清洁环保生产配套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17110205FS192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油辽欢发[2017]63号文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负责我厂修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污泥不落地回收,铺设安装配套防渗漏平台,平台回收清洗、清洗污水拉运等。

2.2 招标范围:

负责全厂修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污泥不落地回收,铺设安装配套防渗漏平台,平台回收清洗、清洗污水拉运等施工。

清洁环保作业放渗漏平台铺设、污染物清理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平台回收清洗、清洗污水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修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污泥等污染物不落地。

不得对道路及其他外部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全天24小时提供服务,不影响我厂修井作业进度安排。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 年12月 31 日。

2.4 实施地点:欢喜岭采油厂所辖区域内。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7110205FS1924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品拉运资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需提供第三方证明或审计报告。

4、投标人熟悉油田生产,具有提供全天候的现场服务能力,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服从指挥、严格执行采油厂HSE工作准则,有多年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5、投标单位承诺中标通知书签发5日之内必须在欢喜岭采油厂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及施工场所,以确保能有效处理应急及突发事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05 08:30:00 至2018-01-11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于该项目处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联系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18-01-05 至2018-01-11 ,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办理招标文件缴费。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4、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01-25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特别重要)、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电汇凭证以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缴款单,投标人应索要该缴款单并将复印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可单独密封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 1月 25日 8时 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 编:124012

联 系 人:迟先生\刘先生

电 话:0427-7305807 \7305805

电 子 邮 件:chirui@petrochina.com.cn

开 户 银 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 号:21050173010800000023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18年1月4日


1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