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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莲湖新区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2018-01-05 18:15:17|作者:清洁吧

湖北省红莲湖新区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18-01-05 13:01:3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湖北省红莲湖新区综合执法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鄂州市红莲湖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采购,采购人为 湖北省红莲湖新区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地点:湖北省梧桐湖新区;

采购预算:102.8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

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3.3、投标人必须是本采购项目扫地车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月往上推36个月)以来承担过100万元及以上环卫设备类似项目业绩一例。

3.5、提供由市级(含市级)以上国家质检部门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质量检验报告。

3.6、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A.《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B.国家税务总局的免征公告;C.国家3C认证。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民乐路4号(万佳凯旋城湖边门面),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必须为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资格证明材料:“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单位提供所投车辆3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投车辆的质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以上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月25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中南二路支行

帐户:42050123707300000032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6MA4KM0Q40E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8年1月26日上午8:30-9:30时提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月5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红莲湖新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湖北省红莲湖新区

联系人:尹晓波 联系电话:13607232541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民乐路4号(万佳凯旋城湖边门面)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1806230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