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高新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的委托,现对昌吉国家高新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物业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工程名称:昌吉国家高新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建设地点: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招标范围:昌吉高新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包括大楼内部保洁、设备维护、公共设施管理、保安工作、停车场管理等建设单位要求的全套服务。服务面积为30000平方米。
5、服务期限:1年
6、预算资金:50万元/年。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资金。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项目提供能力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内容,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文件;
4、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在本地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5、近三年内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须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以内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以上(含15家)的实行资格预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确认)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12:00时-2018年1月7日20:00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健康东路318号荣升建设5楼);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8年1月3日10:00时 -2018年1月7日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顺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账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4、保证金专户账户名称: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账号:65050162860000000403 行号:105885000025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13号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 :杨淳文 联系电话:1327994315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紫娟 联系电话:0994-2348000
详细地址:昌吉市健康东路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