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8年1月3日在《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HNTF-2018-0102
二、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相关内容;
3.3供应商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相关人员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5提供2017 年度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完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凭证材料;
3.6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后,且须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7供应商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服务相关内容;
3.3提供2017 年度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完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凭证材料;
3.4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后,且须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5供应商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顺延至:2018年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信息不变,投标人未按变更后的事项及内容执行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100301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薛夏南街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58823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13层1305室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