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的委托,就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温财采确临【2017】470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物业管理采购 | 1 | 项 | 28万元人民币 | 具体见采购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2、报价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报价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交付方式:网银、电汇方式(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传真:0577-57579768 邮箱:944747487@qq.com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577-8858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