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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18-01-08 16:19:49|作者:清洁吧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18年01月08日 12: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18年01月08日 12:23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01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08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10日 17:30
预算金额¥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13721018? ?18237291369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0372-2997523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先生13513721018? ?18237291369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安开财采购【2017】5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13721018? ?182372913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联系方式:高先生0372-29975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先生13513721018? ?18237291369

代理机构地址: 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1月08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01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三、其它补充事宜: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企业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其营业范围包含电动车的生产制造,及环保或环卫设备的生产制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提供近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相关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厂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中标后原件备查,中标单位不提供原件的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没收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13721018? ?1823729136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1月08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1月11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1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1月11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7】58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 算:12万元

1.5. 资金来源:财政

1.6. 交 验 期:7日历天内

1.7. 采购内容: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5台。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企业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其营业范围包含电动车的生产制造,及环保或环卫设备的生产制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提供近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相关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厂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中标后原件备查,中标单位不提供原件的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没收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8日 2018年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01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厂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法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厂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日15时30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节能产品及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2-2997523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21018 18237291369

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