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6C-235F广州市国税车购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公招-采购文件-20161222(挂网).doc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6C235FG235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5万元/年,服务期为两年,两年预算共17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范围为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所属物业的室内外场所,服务内容包括房屋维护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和秩序维护服务、环境清洁卫生服务及会议客服服务等,详见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选择网上报名详见“供应商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月12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304室
九、开标时间: 2017年1月12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304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3235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止。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20-6279 1637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越华路118号之一 801 联系地址:广州市
邮编:510030 邮编:/
QQ:294659423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