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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6-12-22 14:23:57|作者:清洁吧

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对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
1、 招标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新建光华路校区大楼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清资招2016025号(KJY20161782)
(3)招标内容:以下建筑物前期阶段、客户装修阶段(免租期内)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前期阶段(工程阶段、调试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按10个月计)的物业配合和物业移交,以及客户装修阶段(免租期内,按6个月计)的客户装修管理与配合、保洁服务、安保、公共设施运维、日常接待和信件收发服务等内容。
项目情况:项目位于清华大学光华路CBD核心区,总建筑面积149974平方米。其中,项目地上48层,建筑高度230.9米,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地下四层,建筑面积29974平方米(其中人防区面积7821平方米)。工程预计2017年年底竣工交付。
主要用途:高端教育、科研以及办公场所。
(4)预算金额:本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为650万元,超过此预算总额的投标报价均将被拒绝。
(5)服务人员:前期阶段(自合同开始日期至项目竣工,约10个月)最少11人,客户装修阶段(自项目竣工至合同截止时间,约6个月)最少75人,低于此人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服务期限:16个月。(暂定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指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
(7)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提供投标服务和保障服务质量的能力,要求近五年内(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之间)具有单体建筑高度超过80米(或20层以上)且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非住宅性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
(9)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具有单体建筑高度超过80米(或20层以上)且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非住宅性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工作经验且具备上岗资格;
(10)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指2013年11月至2016年11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2) 报名登记;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中标人须承诺在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可根据招标人意愿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情况下按市场评估物业费标准续签物业合同(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同意认可此项要求)。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4) 近三个月(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税收缴纳记录;
5)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近三个月(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 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一级);
9) 提供至少一个近五年内(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之间)具有单体建筑高度超过80米(或20层以上)且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非住宅性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完整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体现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
10)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及至少一个单体建筑高度超过80米(或20层以上)且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非住宅性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11) 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1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应为报名当日。
注: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公司印鉴的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交资料请按顺序编目成册并胶装,装在一个信袋内(含word版可编辑电子化文件1份),封面标注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4、投标报名
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一层招标一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华欣、周立国、张文明
本项目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当面报名,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非当面方式的报名。
5、如通过报名且提交资料均合格的单位数量不足七家(含七家),将针对通过报名且提交资料均合格的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200元,售出不退。
如通过报名且提交资料均合格的单位数量大于七家,招标人将有可能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发放及递交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6、 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拟定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一层第三会议室(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8、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清华大学信息门户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9、公告期限
本报名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招标人:清华大学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10-627801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
联 系 人:史华欣、周立国、张文明
电 话:010-82575731/81257/5831/8137转237、217、211分机
传 真:010-82575350
电子信箱:shihuaxinjob@163.com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