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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机关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16-12-22 14:32:09|作者:清洁吧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泽州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泽州县机关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ZZGP2016-087F

    二、项目名称:泽州县机关办公楼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预算金额:27.8424万元。本次磋商共1包。

    2、服务内容:为泽州县机关办公楼室外区域及室内公共区域提供卫生保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1年。

    四、资质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

    7、提供近三年来晋城市区范围内类似规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财务发票);

    五、报名要求:磋商采购前各供商须在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格预审和备案,资格预审须带法人委托、法人和本人身份证明、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法人和被委托人),纳税凭证原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原件)、社保缴纳凭证原件(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金证明和社保明细原件,明细中须体现被委托人)、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物业管理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晋城市区范围内类似规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财务发票)、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件副本原件,所有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质须提供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1、所有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标书前,须到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泽州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须带以下材料:书面查询申请、法人委托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泽州县检察院(市职业病医院北200米),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0356-2581639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以上资质的符合性以评委会最终认定为准。涉及本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的问题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晋城市西安街101号531室)

    3、联系电话:0356-3033078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2月30日14:30时至15:00时

    2、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15:00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泽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裴伟生联系电话:0356-3035430

    集中采购机构: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晋城市西安街101号531室

    邮政编码:048000

    项目联系人:原晋军电话及传真:0356-3033078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