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零星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零星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服务期限内,包工包料承包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各项1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
2.3 计划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每个零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或施工方案为准。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 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工商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并经交易所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汇银支行;③账号:2013020729100000289;④开户行号:102588002072;⑤款项来源:樵房物业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外窗口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传真电话:0757-86827736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566449968
传真电话:0757-83932426-8000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16日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 投标人应保管好已由交易所人员签名盖章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含社保证明)
(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封套内。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11.特别说明
11.1 承包范围的特别说明
(1)当遇到突发的事故或急需处理的工程时,由于时间紧迫等各种特殊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独立完成的,发包人可对外进行发包。
(2)工程是否属于本次承包范畴以及本项目实施办法,其最终解释权归发包人所有。
11.2本项目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投标费率作为结算费率进行结算。服务期限内的各零星工程均按结算费率进行总承包。
(1)结算费率将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调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魁奇一路33号季华电信大楼东楼17楼 |
联 系 人:黎先生 | 联 系 人:林先生 |
电 话:0757-86886306 | 电 话:18566449968 |
传 真: | 传 真:0757-83932426-800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65146653@qq.com |
2016 年 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