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公告
2018-01-09 19:51:59|作者:清洁吧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公告。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校的委托,对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一、比选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二、项目编号:SCZZ02-2018-2三、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四、项目情况: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1.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资格性条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2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八、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14:00。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十一、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比选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实验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联 系 人:李先生 古先生电话传真:028-84510079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9日附件:QQ图片20180109121830.jpgQQ图片20180109121825.jpgTIM图片20180109103754.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