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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8-XH-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1-10 10:33:27|作者:清洁吧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18-XH-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物业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ZCG2018-XH-0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项目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清洁保洁、前台接待、会议服务、信件收发服务等。项目基本情况(1)总占地面积14278㎡建筑面积9083.3㎡办公场所总面积 13462㎡,公共区域总面积5462㎡,主楼共计7层,每层设有公共茶水间1间,共计40个房间,2-6层设有公共阳台,接待室1间,小会议室4间,大会议室1间,公共卫生间14间,另局领导办公室内设卫生间7间。(2)奥迪斯电梯:共计2部。105

三、项目预算

10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国内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017年至少1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2017年至少1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9)。 2.投标人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若投标人为外埠来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须具备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的,其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或其天津分公司),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1-10到 2018-01-17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检察机关在本项目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代理机构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3)服务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服务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1-23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1-23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穆继超

2.联系电话:022-2277528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蓟州迎宾大街8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建明:150022216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77528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服务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服务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服务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