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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物业公司选定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2018-01-10 11:12:59|作者:清洁吧

某单位物业公司选定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某单位物业公司选定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000817Z-58-01-C22 3. 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5.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7.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8001559 8.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5231980.00 (大写: 伍佰贰拾叁万壹仟玖佰捌拾圆整 ) 9.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 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式原因:适用 12. 采购用途:为某单位用房选定物业公司。 13. 采购内容及数量:选定一家物业公司,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1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并加盖公章); (3) 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企业纳税记录(加盖公章)、近3个月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8) 保密承诺书;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7.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 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 月 24 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18. 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5个工作日 19.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前台 2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按包次购买(售后不退) 21. 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30日9时(北京时间) 22. 开标时间:2018 年 1 月 30日9时(北京时间) 23.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1号,景苑312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4.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20分)、服务方案(40分)价格(40分)。 25. 本项目联系人:赵梓同 26. 联系电话: 010-68001293 传真:010-62551432 27. 备注: 27.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 2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电子版与纸质版不同,以纸质版为准。 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4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gtjz.com/)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