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区青少年宫、社保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海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海南区青少年宫、社保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区青少年宫、社保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海南集采准字【2017】137号
采购文件编号:HNZFCG-2018-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 | 海南区青少年宫、社保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物业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85752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物业服务资质。5.法院执行局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报名参与本次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5:00时到海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海南区国土局308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
(2)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方才有效;
(4)提供填写好的《投标报名表》(表格详见相关附件,报名表日期需与递交日期一致),《投标报名表》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5)报名成功的企业需在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5日内由公司基本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1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