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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民政局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018-01-10 13:43:18|作者:清洁吧
澧县民政局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受澧县民政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澧县民政局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编号:澧财采计[2017]000671

委托编号:ZKGSG-ZB-20172859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标的名称预算(元)1澧县民政局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49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1澧县民政局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标准执行。物业服务项目包括:吊唁大厅、地下室、火化区、营业厅及殡仪馆办公区的环境卫生和水电的管理。1、服务周期:一年;2、服务地点:澧县;3、付款方式:按合同价款的8%每月支付。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是( )否(√)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办理CA认证卡(数字认证卡)并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办理CA认证卡的方法见《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或《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A数字证书办理专栏”;(3)供应商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将查询到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编制到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中;(4)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请在银行转帐单附言处或备注栏注明供应商完整的开户行信息(例如:××银行××省××市××支行××分理处);(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4时00分至2018年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二室(常德市鸿鑫桃林6号楼7楼(原桃林宾馆))。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澧县民政局

地 址:澧县澧阳镇澧州大道1068号

联 系 人:宾先生

电 话:13487667677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章锦锋陶俊安

电 话:0736-3252288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