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凤里街道五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以自行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SS2018003S
二、项目名称: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三、招标内容、服务名称、期限、数量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作业地点
五、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28日;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595-88610188。
六、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伍仟万元/月,23个月共人民币叁佰伍拾陆万伍仟元整。 (¥155000.00元/月,23个月共3560000.00元整),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人:石狮市凤里街道五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香江路936号),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595-88610188。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四、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