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PQYCG2017-067)招标公告
2018年01月10日 15: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清新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1月10日 15: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2月01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生活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801-526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生活垃圾收集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37,900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 项目性质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 | 政府采购 | 贰佰柒拾柒万玖仟叁佰圆整/年(¥2,779,300.00/年) | 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 采购人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个月服务费的支付手续。(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7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7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信息)经营范围内包含清洁或保洁或环卫等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5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11日 至 2018年01月1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60号山湖世纪1栋201号建设银行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60号山湖世纪1栋201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60号山湖世纪1栋201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5155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6308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 |
联系人:王瑶 | 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
传真:0760-88665236 | 邮编:410000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府前路 |
联系人:甘志桦 | 联系电话:0763-5630113 |
传真:0763-5630800 | 邮编:511885 |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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