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翔凤镇河段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三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0 15:01:34
来凤县翔凤镇河段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三次公告)
本项目已经来凤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大政文〔2017〕84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及来政办发〔2016〕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来凤县大河镇河段保洁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HBZC-LFCG-2017-01
二、项目名称:来凤县大河镇河段保洁服务
三、采购内容:来凤县大河镇河段保洁服务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350000.00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5.1具备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污染治理、河段清理、劳务派遣等类似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5.2保洁作业人员需要有上岗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及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5.3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公示期: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报告于行业主管部门,其供应商将可能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一套(报名资料要求见本条第(三)款,复印件须加盖鲜章)于公示期期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凤县分公司(来凤县翔凤镇渝鄂路32号)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拟派项目保洁员相关工作经验或履历材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田恩成
电 话:15971710898
地 址:来凤县大河镇集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晓贝
联系电话:13032782573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渝鄂路32号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