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的公告 |
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对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采购。委托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次采购事宜,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应标。 1、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人: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 2、项目概况: (1)项目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20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 (2)采购内容: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包括卫生保洁服务、安保管理等。 (3)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应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经理岗位证书,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有2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规范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已缴纳至2017年12月份)。 (4)投标单位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且无不良记录。 (5)首次在本县申请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如东县物业管理科办理备案手续且建立诚信档案。 (6)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14年1月以来)有类似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业绩(含已完或在管项目);【类似项目指公立医院一年以上卫生保洁后勤管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5、投标供应商凭<>(在本项目公告下方点击下载)与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向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欢迎合格供应商与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代理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孙侠;电话:13404202158,QQ: 879716199。 6、投标人踏勘现场 (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 7、供应商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采购文件资料费用:200元/套,由采购代理在开标时收取,不予退还。 8、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8年1月17日下午14:00- 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 月17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东宇窗口(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如东县建设大厦一楼)。 9、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联系人:朱建新 ; 联系电话:1391286769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 邮编:226400 代理联系人:孙侠; 联系电话:13404202158。 10、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1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资料费用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陆仟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 开户行:建行丰利支行 账 号:3200164734405133744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
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37).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