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方兴社区瑞园小区垃圾清运(2018BHFJ0005)
2018-01-11 14:37:29.0
尊敬的竞标人:
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方兴社区”的委托,现对“方兴社区瑞园小区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采购,欢迎参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包河区方兴社区 |
2 | 委托人 | 方兴社区 |
3 | 集中采购机构 | (1)名 称: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平台地址:http://220.180.62.4./web/home (4)联系人:刘远 联系电话:63357536 |
4 | 项目名称 | 方兴社区瑞园小区垃圾清运 |
5 | 项目编号 | 2018BHFJ0005 |
6 | 采购内容 | 瑞园小区垃圾清运 |
7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8 | 项目预算 | 290,000元 |
9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10 | 包别划分 | t不分包 □分为 个包 |
11 | 付款方式 | 按照实际工程量月结算(转账) |
12 | 联合体竞标 | □允许 t不允许 |
13 | 竞标有效期 | 竞价后60天 |
14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15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16 | 保证金缴纳及注意事项 | (1)竞标保证金金额: 5,800元(竞标人已签署“投标保证金(协议)”,免交该项目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需从竞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中单笔足额转出 。 (2)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3)户名: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4)账号:详见项目详情中虚拟子账户 (5)开户行:光大银行四里河支行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 ②竞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③竞标人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中心将退还竞标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竞标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竞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竞标保证金。 竞标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中心竞标保证金缴纳帐号采用动态虚拟帐号,项目采购失败后,竞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竞标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竞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竞标保证金无效。 |
17 | 答 疑 | (1)竞标人对网上竞价需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在报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中心对竞价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竞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竞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中心不承担竞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文件技术条款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如设备(器材)品牌、规格、参数、技术要求等;采购中心负责解释文件中的商务条款。 |
18 | 勘察现场 | 自行勘察 |
19 | 现场询标时须出示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20 | 评标地点 |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 |
21 |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 北京时间2018年01月16日 14:30至2018年01月16日 15:00(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
22 | 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2018年01月16日 15:00(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
23 | 评审方法 | 有效最低价评标法,详见竞价文件第三条:竞价与评审。 |
2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 10 %,□定额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缴纳方式:转账、电汇,项目履约保证金如在1000元(含)人民币以下,免收。 |
25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姓 名:徐新霞 联系电话:0551-63353163 |
26 | 竞标人资格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业绩:近3年内(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有过单项合同不低于20万元的垃圾清运业绩。(上传合同扫描件); (4)竞标人授权代表须是竞标单位的在职员工,必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连续3个月的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01月)复印件或影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资质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