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征镇机关保安保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11 16:53:42.0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8年长征镇机关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2)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包件一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长征镇机关保安保洁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8-20180108-079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30361,08-18-303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共分二个标包第一标包(SHXM-08-20180108-0796-001 ):2018年长征镇机关保安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30.8万元第二标包(SHXM-08-20180108-0796-002 ):2018年长征镇机关保洁服务采购预算金额:53万元本项目共分二个包件,各包件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供应商可参与任意包件。供应商中标包个数为1个。包括24小时保安值勤、保洁等服务
5、交付地址:万镇路180号
6、交付日期:1年
7、采购预算金额:1838000.00元(国库资金:1838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1-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1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二)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三)具备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四)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件一提供)。(五)近期社保证明、纳税证明、财务报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六)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证明截图。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月17日下午13:30--16:00,携带上述资料原件至上海市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10 16:00:00至2018-01-1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30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30 16: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大渡河路1718号A41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截止前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并打印签收回执加盖公章,开标时候提供。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万镇路180号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 | |
邮编:200333 | 邮编:200333 | |
联系人:夏慧 | 联系人:孙洁敏 | |
电话:52706358 | 电话:52564588*8470 | |
传真:52706358 | 传真:52564588-6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