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陈庄镇区及工业园区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6-087#
三、采购项目情况:
分包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利津县陈庄镇区及工业园区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拥有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2、自有扫路车(机吸车)、洒水车、冲洗车、垃圾运输车等车辆总数≥10 辆;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四)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245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3、报名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购车发票原件、经营管理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2、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
(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6年1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9日8时30分至2017年1 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利津县陈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利津县陈庄镇
联系人:齐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55118 1526386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