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 称:牛岗山公园、鹤林生态公园、洋下海绵公园、井店湖公园、涧田湖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11]XH[GK]2017021
3、首次公告日期:2018-01-11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 投标人综合实力“中,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车辆设备情况: 1)投标人提供三辆总质量达15t或以上的后装式垃圾压缩车辆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三辆总质量达15t或以上的洒水车辆得1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车辆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以证明是属于投标人自有产权车辆;非自有产权车辆不计算得分)经评委认定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2分)”现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车辆设备情况: 1)投标人提供三辆单辆总质量达15t或以上的后装式垃圾压缩车辆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三辆单辆总质量达15t或以上的洒水车辆得1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车辆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以证明是属于投标人自有产权车辆;非自有产权车辆不计算得分)经评委认定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2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中,
“7、人员及洒水车辆配备配置要求:保洁人员不少于111人,(总质量不少于15t),小洒水车辆(或油污冲洗车辆)不少于4辆(总质量不少于3t),投标人需做出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现修改为:
“7、人员及洒水车辆配备配置要求:保洁人员不少于111人,大洒水车辆1辆(单量总质量不少于15t),小洒水车辆(或油污冲洗车辆)不少于4辆(单辆总质量不少于3t),投标人需做出单独承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公告相同。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02-01 09: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8-02-01 09:30。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0、采购人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园林局
地址:福新中路128号2-912
项目负责人:柳琛
联系电话:18960771086
11、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
项目负责人:庞莉莉
联系电话:0591-87385992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