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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场地保安员及保洁员服务项目承包机构邀请招标公告

2018-01-13 15:35:48|作者:清洁吧

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场地面积2300平方米,为了做好本中心场地综合后勤管理工作,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场地保安员及保洁员服务项目承包机构进行邀请招标。我中心现邀请了广州市天河区保安服务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广州市黄埔区保安服务公司,从有效投标人中选定服务供应商。 

一、招标名称: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场地保安员及保洁员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曾二秀 联系电话:020-8211224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办公室 

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9楼 

投诉电话:020-82118385 

三、项目内容: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场地2名保安员及1名保洁员服务。具体为两个方面: 

1.为中心派遣优质的保安员及保洁员。派遣人员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派遣人员要做好中心场地的后勤工作。保障场地的清洁和安全。 

四、资金金额及服务期限:27.6万元,2018-2019年度共23个月。 

五、资金来源:财政经费 

六、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66号三楼 

七、委托公司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保安或物业管理资质,信用记录良好。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机构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保安或物业管理服务资质,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二)投标机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投标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机构在参与购买服务竞争前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参与服务过政府部门。 

(四)投标机构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人提交文件内容: 

(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保安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资质证复印件; 

(三)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材料); 

(四)公司的情况介绍、服务承诺; 

(五)投标文件:报价书(报价书封面、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需注明单价及总价)。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被授权人面交(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登记证书原件、资质证书(文件)进行验证,否则不接受报名。 

十、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属无效标书: 

1.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书; 

2.投标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3.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携带身份证; 

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 

5.逾期交投标文件。 

6.更改招标单位所提供购买清单的内容和数量。 

7.开标时未携带邀请函或未在邀请函上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十一、公告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 1月12日—2018年 1月16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8日(上午9:30时—10:00时)。开标时间: 2018年1月18日上午10:15 时,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投标、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座919室。 

十二、定标原则: 

1.在有效的投标书中,取分数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二个或以上分数出现时,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其中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报黄埔区民政局。 

3.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三个工作日。 

4.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三个工作日由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本次邀请招标由黄埔区民政局负责组织,下属单位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黄埔区社区服务中心 

2018年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