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ZFCG—J2017ZX334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中心医院购置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保洁服务项目。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招标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网页截图)。
3、投标的供应商经营范围中须包括保洁服务或清洁服务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本公告第二条所涉及相关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供应商根据所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须按领取文件时采购中心所提供的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第一包人民币647.328万元(投标保证金64000元);第二包人民币148.104万元(投标保证金14000元);第三包人民币161.568万元(投标保证金1600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八、付款方式:保洁费用的支付以月为标准予以结算,即于每月15日前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时间予以顺延),支付数额为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处罚或履约保证金后的余额。为了保证清洁服务质量,在支付首月保洁服务费时,扣除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限届满后,经院内评议组考评合格的,予以无息返还。
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科。
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9时10分。
十三、开标时间:2018年2月5日9时10分。
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1室(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
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信息科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7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603室(解放西路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 杨女士
十六、采购人:吉林市中心医院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4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 0432-62167075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