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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溪市司法局食堂物业服务项目公告

2018-01-13 16:21:10|作者:清洁吧

受本溪市司法局的委托,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2018年本溪市司法局食堂物业服务项目”以国内询价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本溪市司法局食堂物业服务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BXZC20171200669;

3. 服务地点:本溪市司法局指定地点;

4. 最高限价:145,000.00元;

5. 服务期限:1年;

6. 服务项目内容:食堂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共1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6:00时整;

2、购买时间、方式:北京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6:00时整;到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28栋4号)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注: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以上原件需携带一式三份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28栋4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递交质疑文件截止时间及标前答疑会时间、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递交有效质疑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6日15:00时整,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注: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现金支付返还至投标人;

缴纳期限:北京时间2018年1月17日15:00时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9日9:30时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28栋4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本溪市司法局;

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号;

联 系 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5641452456;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28栋4号;

项目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24-47162558;18041410369;

注:若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