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用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SBJS(SP)-2016-033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堂用品采购,主要包含厨房用具、清洁工具等物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与中标单位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五、供货期限: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每批次供货通知后日常用品3日内,需定制的用品20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供货要求,须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日内完成供货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供货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7.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投标人若换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7.2 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7.3投标人单位、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
7.4 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合同。
2.时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玉溪八中旁)。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十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月17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红塔集团商务办公楼5楼1号评标室。
十三、发布公告分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com.cn)、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yn.net/)和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ongta.com)上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红塔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驻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05号(玉溪八中旁)
联系 人: 刘应宏 岳林秀
电话(传真):(0877)610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