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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景苑大厦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2018-01-15 14:28:01|作者:清洁吧

深圳市福田区景苑大厦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景苑大厦业主委员会就深圳市福田区景苑大厦物业管理单位(二次)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景苑大厦物业管理(二次)。

二、 项目概况:景苑大厦小区总占地面积为4802㎡,总建筑面积48920.36㎡,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10.2。

三、 招标范围:地上物业,住宅35434.72㎡,商业9408.64㎡;住宅楼2栋;住宅共368户;地下物业(含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共4077㎡;绿化率0.5%左右。

四、 服务年限:三年。

五、 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景田东路1号。

六、 预计接管日期:2018年4月。

七、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

2、投标单位具有相关服务经验,必须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3、同意建立项目资金共管账户。

4、投标单位承诺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格式自拟的相关承诺书)。

5、投标人愿意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招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招标专项法律服务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 提供1份近年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如有账户共管经验,请提供共管物业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单位遵纪守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逾期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的行为,无严重侵占或者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记录,无拒绝进行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的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 说明:

(1)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谢绝。

(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九、 评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将依据《实施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相关规定,采取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人员及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共计5人:由4名专家与1名业委会代表组成,4名专家全部从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中抽取。投标人需制作标书正本1套,副本4套,共5套。需在标书封面注明正本及副本,有出现正、副本偏差,以正本为准。

十、 时间、地点安排:

1、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挂网公示: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1日;

2、 接受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 2018年1月26日17点前;

3、 确定入围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2018年1月27日至2018年1月29日;

4、 入围物业企业编写标书:2018年1月30日至 2018年3月7日;

5、 截止收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7日 14:30分之前;

6、 抽取评标专家:2018年3月6日;

7、 专家评标:2018年3月7日;

8、 2018年3月召开业主大会定标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 其他:

1、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进行通知。

2、 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十二、 开标安排:

招标人:深圳市福田区景苑大厦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延芳路63号(深水楼)

联系人: 胡淳

联系电话:15815558810/22385924

开标安排:开标时间及地点,由招投标代理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