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甘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15 14:46:01|作者:清洁吧


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甘泉县公安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甘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保洁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内容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甘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保洁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GZC2018-GK-001三、采购人名称:甘泉县公安局地址:甘泉县城内 联系方式:18809113323四、采购组织机构名称: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联系方式:0911-4220056 4220006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业务技术用房保洁服务等项目预算:¥1,344,000.00元 项目用途:自用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4. 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7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注:报名须携带以上1~2项原件及1~2项两套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模糊不清按无效文件对待),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7.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七、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八、招标文件发放:1.发放时间: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9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00)(截止01月19日17:00不再报名)2.发放地点: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804室)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14:30前2.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14:30整3.开标地点: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802开标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911-4220056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