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540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月16日09:00至2018年1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八、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30-3192978;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830-3123850;
2018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