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所保洁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17 14:17:31|作者:清洁吧

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所保洁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顺义区供电所保洁业务外包项目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8年01月16日 19:4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3日 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部)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预算金额¥73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采购单位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010-69464950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宇鹏、庞少帅010-89477580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供电所保洁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区供电所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18-SZC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

联系方式:王工010-694649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010-8947758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包括顺义区供电所保洁业务外包等全部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用途:顺义区供电所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预算金额:73万元

(6)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单位;(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保洁服务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近1个月(含以上)有效);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 复印、涂改无效 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

(6)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日期内);

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